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、验收意见)进行公示,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鞍钢股份资源经营储运中心环保升级改造项目(一期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
项目地点: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内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(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)(详见附件)
公示时间:2025年7月29日-8月25日(20个工作日)
公众意见投递: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报告时,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需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联系人:潘永涛
联系电话:13998011537
链接: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:鞍钢股份资源经营储运中心环保升级改造项目(一期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
链接: 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L-HB7v_LbIYsYqvFafdFag 提取码: xbpj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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